「生孩子」
多少帶有風險,所以許多準父母會早在孕前或者孕期,就去購買相關的婦嬰、醫療等保險。
而少子化的社會窘境,
政府也在人口政策的推波下,推出具體的補助,鼓勵女人增產報國。
以上種種行動,就成為女人生產之後的權益來源;例如:住院開刀的醫療補助、勞保生育給付、地方政府生育津貼等。
產後千萬別讓這一連串的權益跑掉囉!
1.【產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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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有加入勞保的產婦,因生產恢復健康之需要,可以向公司申請8週產假(含例假 日),而且此假期公司需支付薪水。
法源:勞基法第50條第一項。(兩性工作平等法亦有 規定。)
對象:有勞保的媽媽。
2. 【陪產假】
說明:太太生產時,先生可以 向公司申請2 天陪產假。公司可以不必發給工資,但此假不得視為缺勤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。
法源:勞基法第50條第一項。(兩性工作平等法亦有 規定。)
妳 有育嬰假嗎?
除了產假,很多人都不清楚其實女人生完之後,可以短暫離開職場,回家專心帶小孩。在推動婦女權益方面不遺餘力的 現任立法委員黃淑英表示:「立法院早已通過的『兩性工作平等法』中有規定,孩子在三歲以前,媽媽可以向工作單位申請「育嬰留職停薪」,最久可以長達2 年。」有育兒經驗的黃淑英委員進一步說:「我們都知道0~3歲是人生最重要的啟蒙階段,對於希望兼顧工作理想與在重要時刻親自陪伴孩子成長的媽媽來說,這 是最好也最實在的措施,甚至也是政府宣導餵母奶的一股助力,台灣哺乳的公共空間推動還有待加強,很多人更是因為工作而放棄哺餵母乳。」但由於此法目前沒有
強制執行條款,所以也未全面落實在所有30人以上私人企業,少數福利健全的公司或許有規定者,其婦女員工方可受益,不過公家單位則確有施行,希望短期回家
帶孩子的媽咪,可以向公司人事單位問清楚囉!
【法源說明】 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:
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,任職滿一年後,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,但不得逾二年。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
者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。(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,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,免予 繳納;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,得遞延三年繳納。)
1. 【健保住院醫療】
說明:分娩後產婦的住院補助是;自然產以住二等病 房、3天為限;剖腹產(必要性開刀)以住二等病房、7日為限。
法源:全民健康保險第31條規定。
對象:全民健保均適用
2. 【勞保生育給付】
資格:投保滿280天分娩者 均可申請。(另有早產規定)
金額:分娩當月算起,往前推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(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0天。)
手續:親至到勞保局辦理或者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郵寄辦理。
文件: *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。 *嬰兒出生
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、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期限:自分娩之當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給 付。
備註: 凡有工作的產婦會因為公司屬性而有勞保、農保、軍保、公務人員保險等不同,但不論何種保險,目前投保婦女均享有生育給付可以提出申請喔!
承辦員的叮嚀 根據承辦窗口之一的勞保局生老給付科業務辦事員陳世育表示,申請者最常犯的錯誤是:忘記在申請文件上蓋章。而最常有的詢問電話是:太太沒有勞保,可以先生
名義申請嗎?答案是:不可以,該項給付只針對女性投保者。其次,因為有很多人在國外生產,陳世育辦事員提醒持國外出生證明書申請者,除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 本外,不同國家有不同規定:
1.出生證明書係英、日文影本者,應經我駐外單位簽證(正本不須簽證,逕送本
局辦理)。 2.出生證明書為英、日文以外者,不論正本或影本,應翻譯為中文,原始文件及中譯本須經我駐外單位之簽證。 3.中譯本未經簽證者,應將中譯本送國內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。 另外,不論自然產、剖腹產、單胎或雙胞以上者,給付金額都是30天。至於早產、流產、死產等,另有規範,詳情可上勞保局網站查詢或電 02-23961266 轉2262。
3. 【生育津貼】 為刺激國人生產意願,搶救日益下滑的生育率,內政部請各縣市政府辦理婦女生育津貼及制定相關鼓勵生育的措施。黃淑英委員表示:「因為是由地方政府自治,費
用也包含在地方經費,所以要看縣市政府有沒有錢,像台北市就沒有全面性發放此生育津貼,但對於低收入戶者就有補助。」既然交給地方辦理,那麼權益就跟妳的 戶籍登記在哪裡有關,黃淑英委員建議,有此需求者可上各地方政府網站查詢,因為有許多條件資格限制,符合者方可申請,而這項津貼是由各地戶政事務所直接發
放現金。因為全省申請資格、金額和內容均不相同,以下就目前有發放,並且金額最高的新竹市為例,如下:補助金額:第一胎15,000元、第二胎 20,000元、第三胎25,000元(雙胞胎:50,000/3胞胎:100,000)。
需準備資料:父母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出生證 明。
條件限制:爸爸、媽媽其中一位入籍新竹市滿1年者 。
生產期間無可避免的會產生醫療、住院等費用,產 婦若有私人保險,這些費用可能都可以向妳的投保公司申請理賠,最後是不花妳任何一毛錢。不過,這些理賠除了妳所購買的險種必須涵蓋,還有一些必須符合的條
件規範。
【理 賠條件】
不賠:通常因為懷孕、分
娩、流產而有相關的自願性醫療行為,如:自願性選擇流產、因怕痛而行剖腹產、選時辰剖腹產等,這都不是保險公司會給付的內容。也就是說,自然產是產婦的生 理行為,並非屬醫療行為,所以並不在保險公司的給付範圍。
會賠:但如果是必須性的醫療行為,如:意外事故所致 流產、安胎或治療性流產、先兆性流產、必要性之剖腹產等,若單條款有列舉,則仍得予理賠。」也就是說,若採剖腹產,就如上述所提的,若是醫療的必為性剖
腹,保險公司會依約給付。
【理 賠手續】 因剖腹產申請理賠時,通常保險公司會要求的文件如下: 1.理賠申請書。 2.醫師診斷書。
3.出院結帳時的正本收據。 4.產程護理記錄及其他類似之病例證明。
【理賠期限】發生日(生產當天)起算2年。
理賠關鍵停看聽 理賠是否成立,關鍵點通常是在保險公司會就醫師診斷書上所寫的原因做審核。英國保誠人壽理賠部副理陳泊文解釋:「大部分保險公司的條款中會明文規定哪些項
目屬於可理賠範圍,以免有認定上的問題發生。」根據了解,目前產科醫師診斷符合剖腹產的情形最主要的有以下2種:
1.產程過長(在正常分娩或催生情況下,子宮頸開口超過2小時仍未再擴張,或在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,胎頭仍未下降,或分 娩潛伏期超過16小時以上子宮頸仍未完全擴張者)。 2.胎兒窘迫(胎心音圖顯示胎心音持續下降,胎兒心跳嚴重不穩定者)。
另外,所需檢附的醫院收據,在項目提列上也可能是保險公司審核的地方。陳泊文副理說:「剖腹產可能產生的保險金項目,包含住院醫療保險金、手術保險金、手 術看護金、出院後門診保險金等,會視其投保的內容而做理賠給付。」
孕 期權益
除了產後權益,懷孕期間,不論全民健保或者有工作的孕媽咪,也有專屬於妳的權益,若有需要也別客氣喔!
1.【安胎假】 女性員工因懷孕不適需要安胎者,可依勞基法的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請病假,如有不足再依同規則第五條規定辦理。
2.【轉任工作權】 勞基法第51條規定:「女工在妊娠期間,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,得申請改調……」,女工在妊娠期間,事業單位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,即得申請改調,並未規定應 以妊娠滿若干時間為要件;至所謂「較為輕易」之工作,應指工作為其所能勝任,客觀上又不至影響母體及胎兒之健康者。該項工作是否影響母體及胎兒之健康,仍
應依個案審慎認定。
3.【免費產檢及醫療】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第三十一條規定:「保險對象發生疾病、傷害或生育事故時,由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依本保險醫療辦法,給予門診或住院診療服務;醫師並得交付處
方箋,予保險對象至藥局調劑。」被保險的生育婦女可以申請醫療給付,且免部分負擔,可申請生育(分娩)的醫療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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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自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ool731115&category_id=128570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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